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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河南省第三届人像摄影比赛的通知

2008-9-28 9:43:36 来源于:焦作市商务局 商业改革发展科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贸金融工会工作委员会    文件
        河南省人像摄影协会


豫商改 (2008)112号

各省辖市商务局、财贸工会、人像摄影协会,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中牟县商务主管部门:

  为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比技能、创一流”的工作热情,提高全省人像摄影技术水平,丰富会员和广大摄影爱好者的生活,加快服务业创新发展,根据河南省劳动竞赛委员会的安排,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贸金融工会、河南省人像摄影协会决定于2008年9月下旬联合举办“河南省第三届人像摄影比赛”活动,并于即日成立河南省第三届人像摄影比赛组织工作委员会,组织指导有关比赛活动。现将《2008年河南省人像摄影比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参赛工作。

附件:1、2008年河南省人像摄影比赛工作委员会成员名单
   2、2008年河南省人像摄影比赛报名表 


河南省商务厅 河南省财贸金融工会 河南省人像摄影协会

二00八年九月十六日

 

 

 

 

 

 


河南省第三届人像摄影比赛实施方案

  
一、主办单位:河南省商务厅、河南省财贸金融工会、河南省人像摄影协会。

二、承办单位:河南省人像摄影业协会、河南省财贸金融工会。

三、参赛范围:全省人像摄影协会会员、影楼、照相馆人像摄影工作者,全省商务系统(机关、企、事业单位)从事摄影事业的摄影师及社会广大摄影爱好字均可参加。    ,

四、比赛项目:
    比赛项目共分两大类:    ,
    1、婚纱。指专为结婚纪念拍摄、身着婚纱或礼服、表现特定的生活美和人形象美的摄影作品。
    2、儿童。指以儿童为拍摄对象、体现童贞与童趣之美的摄影作品。

五、参赛方式和要求:
    l、各地参赛人员按属地原则和文件要求将作品和参赛费用送(寄)至各省辖市商务局商业改革发展科或各市人像摄影协会,由各省辖市商务局商业改革发展科或各市人像摄影协会统一送(寄)至河南省第二届人像摄影大赛组织委员会,  由大赛组委会聘请专家评审。
    2、作品范围只限婚纱摄影和儿童摄影,摄影主体以人物为主,形式风格力求多样化。
    3、各级财贸工会组织要积极动员职工参加比赛。参加者不分职业,人像摄影工作者和爱好者均可参加。
    4、题材、体裁、形式、风格力求多样化。黑白彩色不限。作品应为近三年的新作。由中国人像摄影学会主办的历届全国人像摄影艺术展览和婚纱、儿童专题性影展入选和获奖作品不能参加。
    5、要求选送作品一律为10英寸照片,题目必须贴在作品前下方(题目纸的尺寸为9X 2.5cm),所有选送作品一律不许装裱,可贴卡纸,但大小需和作品等大,凡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一律不予评选。作品的类别请作者自己确定并注明,主办单位和评委会不给予任何更改和更正。
    6、个人参加者选送的作品类别不限,但每人每类最多限选送10幅。各类作品除题目外,作者姓名、工作单位、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内容均应填入参加表格,并贴在作品背面。
    7、本次比赛允许经过电脑和传统暗房等手段创意组合原始影像的作品,但需在该作品背面注明“非原始影像”字样。
    8、送选作品中,除电脑创意人像和暗房技法制作类型的作品可以注明制作者姓名外,其它作品均不得以两个人名义参加,否则作品视为无效。获得电脑创意人像和暗房技法制作类型前三名的作品,如有两人以上作者署名,只表彰第一作者。
    9、主办单位有权对全部获奖作品统一调底或调电子文件制作,展出后,底片陆续退回。
    10、主办单位对选送和获奖作品有权在相关活动(包括出版物、展览、专题影视节目,  内部学术刊物、有关摄影网络等)中使用,不再另付稿酬。  同时,在协会主办的其他展览活动中,所选送和获奖作品仍有资格继续作为选送作品参赛。
    11、大赛主办单位不承担参赛作者和作品著作权、肖像权等方面的有关责任,一切与作品或作品相关的著作权、  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均由参赛作者解决和承担责任。
    12、本届比赛项目均按幅收取参赛费。每幅作品人民币15元。选送作品一律不退。    .
    13、最佳组织工作奖和优秀组织工作奖的评选是根据报送参加人数、送选作品数量和获奖数量的积分评定。
    14、评选委员会原则上由人像摄影界国家级评委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由组委会聘请。
    15、评委作品、主办单位和支持单位职,工的作品不得参加评选。
16、凡不符合本细则规定或未交足参加费的作品不能参加评选。
17、主办单位有权将参赛作品刊登、展示于媒体,或用于非商业性推广,不另付稿酬。
    18、参赛者所填资料须保证全部真实,没有隐瞒任何不利于参加本次比赛的内容,否则将被取消比赛资格。
    19、如果本约定中任何条款与现行法律相抵触,则此条款无效,但不影响本约定中其他条款的生效。
    20、若违约由参赛选手个人承担责任。
    21、主办单位保留对本次摄影大赛的最终解释权。
    22、参赛作者投稿至主办单位,即表明承认并且接受本次大赛的以上约定。
  六、奖项设置:
  个人奖项:金奖8个;.
            银奖16个;
            铜奖32个;
            优秀奖若干:颁发证书;
优秀组织工作奖3名,颁发证书。   
获得个人奖项的选手和单位,由大赛组委会颁发证书和奖牌,并组织获奖选手参加理论考试。根据豫劳竞办正2008)l号《关于印发2008全省产业(系统)职工技能竞赛项目  (工种)的通知》精神,比赛第一名选手,符合条件的按程序申报“河南省五一劳动奖章”。比赛进入前3名选手,符合条件的,授予“河南省技术能手”称号,晋升技师职业资格,并颁发证书。进入前10名的选手命名为“河南省技术标兵”,参赛选手理论、技能操作成绩达到60分以上,不是高级工的可晋升为高级工,并颁发证书。对前若干名(届时根据参赛人数决定)选手,由大赛组委会进行表彰,并授予“河南省人像摄影优秀选手”的称号。
    七、比赛时间和地点
    1、作品送稿时间:2008年9月25日至2008年10月25日止(以当地邮戳日期为准),专家评选时间:  10月18—19日,比赛地点:郑州。
    2、作品寄送地址:河南省人像摄影协会(郑州市文化路
115号三楼6223房间);邮政编码:450003。
    联系人:周  遂、刘兴相、张双鑫;    ’
    电话:037l—63576803、63576805~    ,
    Email:zhousuibao@126.com


河南省第三届人像摄影比赛组委会
200八年九月十六日

 


附件l:

2008年“金像杯”河南省第二届人像摄影比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主  任:耿建国  河南省商务厅副厅长
副主任:邢瑞杰  河南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处长
        李国华  河南省财贸金融工会主任
        宋龙章  河南省商务厅办公室副主任
        赵爱魁  河南省新乡摄影有限公司董事长
        赵春营  郑州天河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工作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比赛方案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办公室主任:邢瑞杰  河南省商务厅商业改革发展处处长
副  主  任:周  遂  河南省商务厅商改处副处长
            宁桂芳  河南省财贸金融工会调研员
            侯  磊  郑州天河服务有限公司艳芳摄影分公司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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