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 商〔2008〕71 号



关于印发《焦作市商务服务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招商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焦作市商务局2008年工作重点》要求,为加强商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按照省商务厅统一部署,经局党委研究决定,于9月18日至10月18日,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商务服务月活动。现将《焦作市商务服务月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〇〇八年八月十八日


焦作市商务服务月活动方案

  
  为了进一步提高全市商务系统服务质量,加强全市商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提供优质服务,市商务局拟在全市商务系统开展“商务服务月”(以下简称服务月)活动,集中利用一个月时间宣传商务政策,为企业和群众做好服务。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全市对外开放工作会议和商务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市政府“扎实开展‘两转两提’,深入推进服务性政府建设”新要求,以争创省级精神文明单位为契机,以“服务百姓,服务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为主题,充分调动全市商务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以扩大宣传,树立焦作商务新形象;帮助外来投资者解决实际困难,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户;引导企业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促进对外贸易可持续发展;认真做好内贸工作,使各项惠民工程有效开展,确保群众得实惠、得便利等活动为重点,以开展“七个一”活动为抓手,通过重心下移、上下互动,进一步加强商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不断优化全市商务环境,促进我市商务工作实现跨越式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服务百姓,服务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08年9月18日至10月18日

  四、主要内容
  服务月活动以市商务局为主导,各县市区商务主管部门按照活动内容同时展开活动。着重抓好以下七个方面工作:

  (一)开展一次商务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活动。服务月期间,要根据国家、省、市有关商务政策调整的情况和企业、群众的需求,分别编印最新的相关政策法规动态宣传服务手册,及时下发各有关企业和群众,同时通过集中宣讲、巡回辅导等形式,开展商务政策法规集中宣传活动,让企业和群众更多了解最新的政策法规。针对人民币升值、“两税”合并、出口退税调整实施后出现的新问题,组织主题宣讲,帮助企业释疑解难,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商务部门职能、与群众联系紧密以及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政策法规和商务系统惠农相关信息的宣传力度,让广大基层群众切实了解相关政策法规和信息,能够真正得到实惠。

  (二)协调解决一批困难和问题。服务月期间,市、县市区商务部门要利用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调研活动。主要领导深入企业和基层了解实情,倾听企业和群众呼声,摸排一批企业和群众当前急需商务部门解决的问题,努力为企业、为基层“解难事、办实事、做好事”,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实际困难,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商务服务。

  (三)推动一批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地。服务月期间,紧紧围绕我市在第五届中国河南投资贸易洽谈会、第三届中部投资贸易博览会等重大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实行重点协调、跟踪和服务,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加强服务力度,协调各方力量,有针对性的帮助企业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项目落地。为了进一步促进全市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县市区要选择一批已批和在谈重大招商引资项目重点推进,促使一批在谈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早落户,已批项目早开工,确保完成全年利用境内外资金目标任务。

  (四)对外公布、开通商务服务咨询热线和网站。服务月期间,公布、开通各县市区商务局、招商局及各业务科室设立的服务咨询热线和局域网站,制订、编写《焦作商务服务公约》和《商务政策法规宣传服务手册》,及时印发全市各级商务部门、基层企业和群众,方便群众咨询或查询相关政策法规。

  (五)组织一系列投资企业联谊活动。服务月期间,进一步加强与在焦投资企业的联系,及时了解有关情况,发现困难和问题,积极帮助加以解决。力争通过一系列联谊活动,获得这些企业或机构对焦作商务的最大支持,努力推动我市的招商引资工作再上新台阶。

  (六)开展一次商务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集中督导活动。服务月活动期间,组织局机关各业务科室赴各对口分包县、市区,集中开展一次商务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对口督导活动,不断加强全市商务系统政风行风建设,确保评议活动顺利开展,“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主题实践活动收到实效。

  (七)开展一次商务服务月问卷调查活动。服务月活动末期,印发《焦作商务服务月活动问卷调查表》,及时开展全市范围的商务服务问卷调查活动。通过问卷调查,进一步征求企业和群众的意见建议,客观评价商务服务月活动的实际效果,结合整改,进一步提高商务系统服务水平。

  五、活动方式
  (一)召开新闻发布会,启动商务服务月活动。9月24日服务月活动开始之初,召开新闻发布会,及时向社会各界通报有关情况,通过各类新闻媒体的报道,进一步为服务月活动的开展宣传造势。市、县市区商务部门同时开展商务服务月宣传活动。为服务月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责任单位:各级商务部门、局办公室分工负责)

  (二)举办一系列商务培训班。局各业务科室要结合工作实际,围绕“服务百姓、服务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主题,认真开展进出口业务、加工贸易新政策、招商引资政策法规、外派劳务业务知识和法律知识、农村市场体系建设和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现代流通业、市场监测、特许经营等方面的相关政策法规的培训,力争通过各类培训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宣传商务部门的工作职能,不断提升商务部门知名度,树立良好的商务新形象。各级商务部门也要结合各自实际,认真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活动。(责任单位:各级商务部门、各业务科室负责)

  (三)对在焦外来投资企业进行回访。服务月期间,有计划对在焦投资的外资和内资企业开展回访活动,及时了解企业项目落地、生产经营、投资环境等情况,集中帮助企业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责任单位:各级商务部门、局招商科负责)

  (四)出台《焦作商务服务公约》,印发《商务政策法规宣传服务手册》。服务月期间,将各县市区商务局、招商局、局机关各业务科室服务咨询热线电话和局域网站予以公布;商务系统职能、各类政策法规予以公开;同时印制《焦作商务服务公约》和《商务政策法规宣传服务手册》及宣传光盘,利用开展各项活动的契机,及时发放给企业、基层和群众。(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负责)

  (五)开展“公开接待日”活动。服务月期间,每周二为“公开接待日”,各级商务部门要与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相结合,积极开展“公开接待日”活动,开通咨询服务热线电话,集中受理政策咨询和业务投诉。各级商务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参加群众接待接访,耐心解答来访者提出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问题,现场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向来访者作出承诺,明确答复时限,待解决后及时向来访者反馈。印制《征求意见表》,接待日现场向群众发放,认真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责任单位:各级商务部门、局监察室、各业务科室负责)

  (六)举办重点签约项目跟踪服务活动。服务月期间,针对我市在第五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重点招商引资签约项目,举办一次综合跟踪服务活动,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项目的服务力度,力争解决一批困扰项目落地的热点难点问题,同时进一步落实责任制,力争促成一批重大项目早日落地。(责任单位:局招商科负责)

  (七)开展规范外派劳务市场,打击非法劳务中介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在服务月活动期间,集中对外派劳务市场进行整治,进一步规范外派劳务公司经营行为,严厉打击非法劳务中介,坚决维护好市场秩序和外派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同时集中精力,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一批外派劳务投诉和纠纷。(责任单位:局规划科负责)

  (八)开展“家电下乡”政策宣传服务促销活动。针对国家“家电下乡”政策的调整,举行新一轮“政策宣传,服务促销”活动,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多形式、多渠道进行政策再宣传、再动员,集中开展商务部门集中帮助购买家电农户无偿代办补贴兑付手续活动,积极探索服务促销新方式。(责任单位:局市场科负责)

  (九)围绕贯彻实施国务院新颁布的《生猪定点屠宰管理条例》,在全市开展集中宣传活动。通过电视、报纸、网络、印制宣传品、设立咨询点、摆放宣传板、举办讲座等方式,广泛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法律法规,普及猪肉安全消费知识,让广大人民群众进一步增强食品安全意识。(责任单位:局市场科、畜禽屠宰管理办公室负责)

  (十)举办网上农产品交易对接会。利用新农村商网农产品交易平台,举办网上专项或区域农产品交易对接会,帮助解决农民卖难问题。(责任单位:局办公室负责)

  (十一)开展迎“双节”食品专项整治。服务月活动期间,联合有关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专项整治,确保“双节”期间全市食品供应和食品安全。(责任单位:局市场科、市整规办负责)

  (十二)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对口督导活动。按照《焦作市商务局2008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中分工,由各业务科室负责赴所分包的市县市区,集中开展对口督导活动,进一步推动全市商务系统评议活动的深入开展。(责任单位:局监察室、局各业务科室负责)

  (十三)开展商务服务问卷调查活动。为衡量商务服务月活动效果,于10月中旬,在全市印发《焦作商务服务月活动问卷调查表》,进行问卷调查,对调查结果进行分析讲评。(责任单位:局办公室、局各业务科室负责)

  六、组织机构
  为加强领导,成立焦作市商务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活动的组织动员、指导督查、考核评价。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魏新洪
  副组长:刘东成 董新凯 范志锋 付小文 
  成 员:张格旺  焦树林 张丽君 赵秋玲 卢光洲 
      裴喜聚 张勇  王岩涛 盛淑萍 侯峻 卢浩亭 韩万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焦树林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叶朝辉同志为联络员(办电:2031880;手机:13839163329)。

  七、实施步骤
  商务服务月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7月中旬至9月上旬)
  拟定服务月活动方案,及时印发全市;组建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召开服务月活动动员会,统一思想,部署工作;印制《焦作商务服务公约》和《商务政策法规宣传服务手册》以及宣传光盘等资料;各有关业务科室制定细化方案,为各项活动的开展做好必要的准备;做好局领导专题访谈和各类媒体的宣传,形成浓厚的舆论氛围;做好各类培训内容的收集整理和时间安排工作;摸排重大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二)实施阶段(9月18日至10月18日)
  全面实施服务月各项活动,按照各项活动的细化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各项活动顺利进行;认真对待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及时对各项活动进行跟踪报道,不断扩大商务服务月的影响。

  (三)总结阶段(10月中旬)
  活动结束后,市、县市区商务局、各承办科室要对各自开展商务月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0月25日前将工作总结报市商务局商务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八、措施和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要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建立情况报告制度,负责承办各项活动的科室要定期向服务月活动领导小组通报各项活动开展情况。各县市区商务部门要结合实际,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舆论氛围。服务月活动报道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组织。要组织市、县市区新闻媒体围绕服务月活动主要内容和任务,加大宣传力度,要通过开辟专栏、专题报道、现场直播、人物专访等形式,积极宣传报道先进典型、介绍成功经验并进行舆论监督,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深入基层、企业调研,掌握急难实情。各级商务部门要通过多种渠道、多种形式广泛听取和征询企业、群众对商务系统意见和建议,在积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的同时,深入了解和分析我市商务工作情况,提出进一步改善商务工作的建议。

  (四)通力配合,务求工作实效。各项活动承办科室和单位,要按照工作方案的要求,通力配合,确保各项任务圆满完成。各级商务部门要结合本地情况,制定本地商务服务月活动方案,确保服务月活动顺利进行。

 

主题词:商务 服务月△ 方案 通知


焦作市商务局办公室

2008-8-18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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