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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宣传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方案 2008-8-15 10:48:58 来源于:焦作市商务局
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8年5月29日重新修订颁布,并从2008年8月1日起开始实施。为了宣传贯彻好这部法律,现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新《条例》的颁布实施,是畜禽屠宰管理工作的一件大事,它进一步完善了生猪屠宰管理的法律法规,对于促进肉品安全生产,规范屠宰管理执法,打击违法屠宰行为,保障居民食肉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通过宣传贯彻实施新条例,引导全社会关注支持屠宰管理工作,修订完善《河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进一步提高生猪屠宰加工水平和生产能力,促进全省屠宰管理工作上新台阶。
二、实施步骤 贯彻实施新《条例》分宣传贯彻、学习培训、规划设置、审定换证和检查总结五个阶段进行,用一年的时间完成。
第一阶段:宣传贯彻阶段(08年6月至8月) 认真开展新《条例》的宣传活动,把条例贯彻到每一个屠宰管理执法部门、每一个相关企业,形成浓厚宣传氛围,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宣传活动主题:学习贯彻新《条例》,规范生猪屠宰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确保肉类消费安全。
宣传内容:学习宣传新《条例》主要精神实质、制度要求、管理职责和法律责任。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及相关法规,要结合近年来本地区、本行业、本单位屠宰管理工作情况,尤其是新修订的法律条款,要作好宣传解释工作,让生产者、管理者、消费者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和食品安全意识。
宣传形式:从08年7月22日至8月22日,在全省开展学习贯彻新《条例》宣传月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报道。通过印制宣传册、设立宣传咨询点,摆放宣传板、悬挂宣传横幅、举办讲座等多种方式,宣传生猪屠宰管理成效,普及猪肉安全消费知识,使新《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第二阶段:学习培训阶段(08年7月-09年底) 各地商务局要将学习《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纳入机关公务员培训计划,畜禽屠宰管理部门要认真组织学习《条例》及相关配套法律,通过专题讲座、短期培训和日常学习等形式,完成相关内容的培训任务,使管理执法人员了解掌握新条例的法律规定,执法原则和处罚办法,规范执法行为,依法行政。争取在09年底前完成对全省管理执法人员的轮训。
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企业管理人员学习培训。新《条例》对屠宰企业内部管理提出了许多新的规定和制度上的要求,各地要抓紧时间,指导定点屠宰企业开展企业员工培训,使屠宰从业人员全面掌握新《条例》立法目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并以此为契机,促使企业加强管理,规范生产经营,提高肉品质量。
第三阶段:规划设置阶段(08年8月至10月) 修订《河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积极向省政府汇报,广泛征求意见,尽快修订出台《河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力争使修订的实施办法更加符合我省屠宰管理工作的实际,更具可操作性。
制定生猪屠宰企业设置规划。按照新条例的要求,加强与畜牧、环保等部门的合作,尽快确定生猪屠宰企业设置规划的原则和要求,完成全省设置规划。省辖市商务局要会同相关部门认真做好本辖区生猪屠宰企业设置规划的基础工作,摸清情况,理清思路,制定规划,省厅将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各地设置规划,报省政府同意后实施。
第四阶段:审批换证阶段(08年11月至09年1月) 各省辖市商务局根据省政府批准的设置规划,按照国务院新颁布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商务部出台的相关管理办法,重新审查确定各地定点屠宰企业,组织换发定点屠宰证章、标志牌。各地在审定工作中,要严格执行规定,严格把关,不符合要求的企业要进行整改,暂不批准,提高行业进入的门槛。有关证章标牌的具体管理办法,按照商务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阶段:检查总结阶段(09年2月至6月) 各省辖市要在09年3月底前完成《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并上报本辖区《生猪屠宰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报告。09年第二季度,省里将组织开展一次全省贯彻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情况检查活动,对照《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和本实施方案,对各地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完善制度,实现屠宰管理执法的规范化、法制化。2009年底召开全省总结工作会议,表彰先进。
三、 工作要求 (一)各地商务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具体的贯彻实施方案,并尽快组织落实。要将学习、宣传和贯彻新《条例》情况及当前生猪屠宰管理存在的问题报告当地政府,争取政府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在政府的协调下,召开有农业、工商、卫生、质检、食药监、公安等有关部门参加的座谈会,通过学习新《条例》,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进一步明确监管职责,共同参与新《条例》的贯彻和今后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二)我省是一个生猪生产加工大省,贯彻实施好新《条例》,对增加生猪生产,促进屠宰行业发展,扩大外销,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各级商务部门要把贯彻新《条例》作为当前的重点工作来抓,明确专人负责,保障工作宣传经费,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好。
(三)宣传贯彻落实《生猪屠宰管理条例》是生猪屠宰管理的一项长期工作任务,目前商务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政策,许多配套法规尚待出台,各地要加强工作调研,关注条例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稳妥、扎实地推进这项工作,确保宣传贯彻新条例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四)各地要把贯彻新《条例》与加强生猪屠宰管理结合起来,抓好肉品生产,做好市场供应,保障肉品质量安全,防止出现重大事故和突发事件,确保今年奥运会成功举办,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承诺十件实事的目标任务。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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