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公告栏 >> 新闻正文  浏览:


关于认真宣传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紧急通知

2008-8-13 18:52:35 来源于:焦作市商务局

各县市商务局,各定点屠宰企业: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已经2007年12月19日国务院第201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2008年7月30日商务部专门组织召开了贯彻《条例》电视电话会议,为了宣传贯彻好《条例》,省商务厅下发了《河南省宣传贯彻〈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方案》,并正在起草《河南省〈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各县市商务局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深刻理解《条例》精神,按照省《宣传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全面贯彻落实《条例》,切实做好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各定点屠宰企业要立即自觉组织本单位员工学习《条例》及相关的规定,严格操作流程,规范屠宰行为,模范遵守各项规定,配合管理部门做好定点屠宰工作,为人民群众吃上“放心肉”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〇〇八年七月三十一日

 

附:生猪屠宰管理条例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



·关于转发《第五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证件申报领取办法》的通知
·关于第十届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河南团筹备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关于取消柠檬酸等36种商品出口预核签章管理的通知
·焦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改作息时间的通知
·关于调研煤炭经营市场情况的紧急通知
·关于落实省煤炭工业管理局豫煤调[2008]326号文件精神的紧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