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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103届广交会招展展位、分配性展位的通知 2008-2-1 9:57:23 来源于:焦作市商务局 对外经济贸易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大会组展工作安排,自第103届广交会起,由企业通过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广交会)官方网站(http://www.cantonfair.org.cn/)申请展位,并打印“第103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请各有关企业于2月15日前,通过网上提交申请,并将书面申报材料送到河南省商务厅外贸处(无论上届是否有摊位,均要重新申报,而且要原件送到)。
1、招展展位 展区范围:展区类型为招展的展位。 需提供的材料:“第103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2007年度出口额海关证明以及本文第3点要求的材料。
2、分配性展位 展区范围:展区类型为分配的展位。 需提供的材料:“第103届广交会出口展参展申请表”以及本文第3点要求的材料。
3、申请招展展位和分配性展位的企业需提供如下材料: (1)专利证书,高新技术产品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 (2)国际通行的管理体系认证和行业认证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有)。 (3)境外商标注册证明(复印件)(如有)。 (4)省级以上名牌产品、驰名(著名)商标、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或省级以上奖励证书(复印件)(如有)。 (5)如有联营(供货)单位共同参展,通过网上申请展位时,务必登记联营单位信息,并打印、报送“第103届广交会出口展联营参展申请表”。
4、材料报送地点: 河南省商务厅外贸处(郑州市文化路115号6231房) 联系人:张新亮 刘海涛 电话:0371-63576232 传真:63813326 邮编:450003 网上申请咨询电话:0371-63576125 联系人:崔晓萍
特此通知。
附件:广交会展位备案系统企业操作指南
河南省商务厅 二○○八年一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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