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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企业参加第六届韩国进口商品展的通知 2008-1-29 17:22:52 来源于:焦作市商务局 对外经济贸易科
豫商贸函字(2008)06号
各省辖市商务局、各有关外贸企业:
韩国目前已经成为我国的重要贸易伙伴,中韩经贸关系日益密切,今年韩国已经成为我省仅次于欧盟、美国和东盟之后的第四大出口市场,河南对韩国的出口额达到6.7亿美元。去年在商务部安排下,韩国两次来豫采购,都达成了可观的贸易成交额,此次展览会是由韩国进口商协会主办,我厅希望各有关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企业报名参加,进一步开拓韩国市场。现将展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会概况 展会名称:第六届韩国进口商品展 主办单位:韩国进口商协会(KOIMA) 举办时间:2008年5月23日-5月26日 举办地点:韩国首尔韩国综合贸易展示场(COEX)大西洋厅 展览面积:5,184平方米 展品范围:日用消费品、工艺品、食品及饮料、体育运动用品、家电及电子产品、厨房用品及家具、家居装饰、装修材料、建材、地板、纺织服装及皮革类产品、服饰和佩饰、机械、原材料、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产品、五矿化工品、医药保健品等。
二、费用标准 (一)报名费:1000元人民币/摊位。 (二)摊位费:17600元人民币/摊位(标准摊位配置:3X3平方米,三面(或两面)展板,英文公司名称楣板,照明,地毯,展位号码板,座椅一把,射灯4个,问讯桌1个,220V电源插座1个,如需其他道具需另行租赁。) (三)运费:单程2400元人民币/立方米(参展展品不足0.5立方米的,按0.5立方米计)。 (四)关税:将按实际发生费用收取。 (五)宣传费:1500元人民币/摊位。 (六)人员费:往返国际机票费:4000元人民币/人;国外食宿、公杂费:900美元/人(财政部标准,暂按6天计算);签证费:500人民币/人(自办免交);旅行保险费:100人民币/人(人员费用将根据实际支出多退少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按1:8.0预收)。 (七)其他费用:展会结束后,我厅安排顺访日本,考察日本相关产业市场,费用13000元人民币/人(包括往返机票、食宿交通、公杂费、签证费、旅行保险等)。(注:顺访可以自由选择。)
三、优惠项目 为了减轻企业负担,将由商务部通用国际广告展览有限公司代为参展企业申请国家中小企业基金的补贴。
四、报名 本次展览工作商务厅全部委托河南省商务促进中心办理,报名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10日,请将参展申请表和人员报名表传真至河南省商务促进中心;汇款截止时间为2008年3月20日,请按时将各项费用统一汇至“河南省商务促进中心”。
开户名称:河南省商务促进中心 账 号:1702020609200000743 开户行:工行花支 汇款请注明“08韩国展”。
五、商务厅外贸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赵苏鲁 李汉军 联系电话:0371-63576230 63576227 传 真:0371-63813326 E-mail: [url=mailto:hncom_wmc@sina.com]hncom_wmc@sina.com[/url]
六、河南省商务促进中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张晓波 常玉恒 联系电话:0371-63577506 63577507 传 真:0371-63577507 E-mail:Henansheng2008@163.com
请各有关单位抓紧组织报名,特此通知。
附件:“第六届韩国进口商品展”参展申请表 “第六届韩国进口商品展”人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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