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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为扩大农村消费,提高农民生活质量,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确保我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顺利进行,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焦作市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现通知如下:

  组  长:路国贤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组长:李中哲  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赵建军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  员:李好德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郑长太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魏新洪  市商务局局长
          申相臣  市财政局局长
          卫宗荣  省农村信用联社焦作市办公室主任
          周长有  市工商局副局长
          杨会军  市公安局副局长
          何增涛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魏新洪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商务局副局长范志锋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张继东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下设三个工作小组:综合协调组、宣传统计组、监督指导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人员由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负责全市家电下乡的具体工作,各县(市)区可参照成立县级家电下乡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家电下乡工作顺利开展。

 

二○○八年一月十一日



·焦作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商务局财政局关于焦作市家电下乡试点工作试行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印发新修订的《“河南出口名牌”评选办法》的通知
·商务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关于促进电子商务规范发展的意见
·家电下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07年第二批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禁止出口)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使用时请核对政府或相关部门发布的正式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