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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第103届广交会新增保证性品牌类展位的通知

2008-1-16 18:04:16 来源于:焦作市商务局 对外经济贸易科

各有关单位:

  现就第103届广交会新增保证性品牌类展位(以下简称品牌展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安排对象
  第103届广交会新增品牌展位具体展位类别详见附件1,没有新增品牌展位的展区不接受申请,品牌展位优先安排给新申请企业。第102届广交会已有品牌展位在第103届保持不变。企业如希望在原有展区增加品牌展位的,可提出申请。

  二、安排办法
  第103届广交会新增品牌展位评审指标及评分标准、申报材料要求详见《广交会品牌展位申请指南》(附件2)。

  三、申请程序与要求
  原第102届广交会品牌展位企业希望增加展位的,按附件3格式填报;新申请企业按附件4格式填报。

  鉴于时间紧张,请各有关企业将品牌展位申报材料于1月21日12:00前报送到河南省商务厅外贸处,过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地点
  河南省商务厅外贸处(郑州市文化路115号6231房)
  联系人:张新亮 刘海涛
  电话:0371-63576232 传真:63813326 邮编:450003

  特此通知。

  附件:1.第103届广交会新增保证性品牌类展位类别(word文档)
     2.广交会保证性品牌类展位申请指南(pdf文档)
     3.第103届广交会新增保证性品牌类展位申请表(申报增加品牌展位适用)(word文档)
     4.第103届广交会新增保证性品牌类展位需求申报表(新申请企业适用)(word文档)


二○○八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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