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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及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专项治理的通知 2006-5-17 来源于:
焦 作 市 商 务 局 焦 作 市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焦 作 市 国 家 税 务 局 焦 作 市 地 方 税 务 局
焦商商〔2006〕12号
关于开展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及堵塞税收 征管漏洞专项治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商务局(招商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焦政〔2006〕19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的精神,切实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促进税收收入增长,现将《关于开展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及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专项治理方案》下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开展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及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专项治理方案
焦作市商务局 焦作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焦作市国家税务局 焦作市地方税务局
二○○六年五月十七日
附件:
关于开展清理无证无照经营及堵塞税收 征管漏洞专项治理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焦政〔2006〕19号《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严格依法治税加强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的精神,严格清理在我市大型商场、超市落户的工商户和餐饮业工商户中的无证无照经营、偷税漏税者,现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结合各部门工作职责,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魏新洪 (市商务局局长) 副组长: 范志锋 (市商务局副局长) 周长有 (市工商局副局长) 朱保林 (市国税局副局长) 杜合平 (市地税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治理办公室 主 任 郭随保 市商务局助理调研员 成 员 赵秋玲 市商务局商业改革发展科科长 联系电话:2031865 传真:2031880 E-mail:syggfzk@163.com 赵 军 市工商局个体科科长 联系电话:2319078 谢启旭 市国税局征管科科长 联系电话:3559771 毕占云 市地税局征管科科长 联系电话:3578829 魏 伟 市商务局商业改革发展科副科长
二、工作目标及重点 目前,在我市大型商场、超市落户的工商户和餐饮业工商户中,存在有无证无照经营和偷逃税费的现象。对此,由市商务局牵头,工商、税务等部门配合,6月30日前在全市范围对漏征漏管现象开展一次专项治理活动。通过专项治理,使无证无照经营、偷税漏税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堵塞税收征管漏洞,从而规范税收征管秩序,促进我市税收收入增长。
三、责任分工 商务局负责牵头治理; 工商局负责摸查无证无照工商户,为符合条件的无证无照工商户集中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依法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的“钉子户”进行查处; 国税局、地税局负责摸查未办理税务登记证的工商户,为符合条件的无证工商户集中办理税务登记证,依法对偷逃税费的工商户进行处罚。
四、工作步骤与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是宣传发动(5月15日至5月25日)。各县市区要组成专项治理领导小组,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订治理方案,认真做好对专项治理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对治理工作做出周密安排。工商、税务等部门要加强和改进证照办理服务方式,采取集中办照、上门服务等,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无证无照经营者自觉停止无证无照经营行为,主动到有关部门办理证照。
2006年5月25日前,各县市区要将贯彻落实焦政〔2006〕19号文件情况、组织机构建设情况、具体实施方案、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上报市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二阶段是自查自纠阶段(5月26日至6月15日)。各县市区要认真组织辖区各大型商场、超市进行自查自纠。
第三阶段是集中整治阶段(6月16日至6月20日)。各县市区要按照专项治理方案确定的职责分工和工作部署,组织力量开展对辖区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行为统一集中清理整治。督促、引导无证无照经营者办理相关批准文件和营业执照,各证照审批单位根据制定的准入政策,对符合条件办理证照的,予以申办证照。对屡查屡犯的无证无照非法经营“钉子户”要坚决取缔。
第四阶段是总结验收阶段(6月21日至6月25日)。各县市区要认真做好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并于6月25日前将专项治理工作总结(包括专项治理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整改措施、责任追究和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一式三份上报市专项治理办公室。同时,市治理办公室将对各县市区开展集中统一清理整治行动的情况进行检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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