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 商发〔2005〕18 号



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责任分解的决定

 

  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根据市纪委二00五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为切实抓好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领导体制及工作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建立焦作市商务局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岗位目标责任制,现对局领导班子成员责任目标进行分解,望认真贯彻执行。

  党委书记、局长魏新洪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省、市的有关决定和工作部署,对商务局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对班子成员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对系统各单位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重要领导责任。

  二、对商务局机关、系统各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定期研究,工作有计划、有措施,领导班子分工具体、责任明确,做到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经济工作一起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统一落实。

  三、以身作则,廉洁自律,廉洁从政,带头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并采取措施,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管好家属和子女。做到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督促领导班子成员搞好自身建设和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四、重视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及时提出指导性意见。深入调查研究,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五、切实加强对财务工作的管理,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定期向局领导班子成员通报财务收支情况,监督审查财务开支和各项经费的使用情况,并负责对党费、工会活动费用开支情况的审核和监督。

  六、认真抓好违纪案件的查处工作。对上级党委、政府、纪委批办的信访事件和重大违纪案件要认真组织力量及时查结上报。

  七、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廉政提案制度》。

  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李瑞刚
  一、协助党委书记、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责,对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完成分管范围内的责任目标任务。

  三、切实做好组织、宣传教育、人事劳资工作。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任用干部。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人事、劳资工作的政策,确保各项工作目标的完成落实。

  四、加强对局机关后勤工作的管理,督促做好机关办公用品购置、汽车零件、配件、检修、设备更新维护、以及综合治理、计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

  五、按照上级有关对外接待的标准和领导干部用车规定,健全完善对外接待制度和领导干部用车制度,切实抓好落实。

  六、切实做好商务系统信访工作,认真组织力量处理信访、来访事件,促进公司稳定和发展。

  七、加强对外经业务和出口退税稽核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八、努力抓好对外开放工作,认真贯彻对外开放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促进对外开放工作的发展。

  九、支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帮助执法机关排除办案阻力,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副局长刘东成
  一、协助局长抓好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部门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对分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分管范围内的责任目标任务。

  三、加强对审批事项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内、外贸审批事项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各项任务完成。

  四、加强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协调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法规,制定规范经济秩序工作措施,确保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完成。

  五、加强对商务局系统“四创”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市委、市政府“四创”工作目标,按要求完成本系统“四创”工作。

  六、支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帮助执法机关加大办案力度,对分管部门的干部经常进行廉政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党委成员、副局长郭随保
  一、协助党委书记、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对分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分管范围内的责任目标任务。

  三、切实加强对内贸业务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市场运行、流通秩序等有关方面的政策法规,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加强对局属内贸企业业务的管理,确保公司各项工作目标完成。认真贯彻执行流通企业体制改革的方针政策,切实抓好流通企业的改制工作。

  五、切实做好内贸企业的信访工作,认真组织力量处理信访、来访事件,促进公司稳定和发展。

  六、支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帮助执法机关加大办案力度,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党委成员、副局长尹刚
  一、协助党委书记、局长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对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对分管部门的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情况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认真了解和掌握分管部门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督促解决存在问题,切实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完成分管范围内的责任目标任务。

  三、加强对外资业务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四、加强对外贸业务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进出口商品管理办法和有关政策法规,规范工作程序,确保各项任务的完成。

  五、支持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帮助执法机关排除办案阻力,对分管部门的党员干部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拒腐防变能力。

  党委成员、纪检书记董新凯
  一、协助党委书记、局长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计划和措施,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并具体组织实施,全面掌握商贸系统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帮助指导职能部门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日常工作。

  二、定期组织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形势,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解决,并有针对性地组织实施制定预防、防范措施。

  三、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抓好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机关各部门完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任务。

  四、组织查处违法违纪案件,对大案要案、典型案件要亲自组织查处。

  五、切实做好商贸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指导、监督检查考核验收工作。

  六、协助局党委对下级单位领导干部廉政勤政情况进行监督考核,提出任免调整审核意见。对提拔任用的干部,在上任前对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自律、思想作风等方面情况做出鉴定性意见。

  七、认真抓好信访工作,对上级党委、政府和纪委批转的信访案件,要积极组织力量及时查结上报。

  八、认真贯彻落实《焦作市廉政提案制度》。
 

 

主题词:廉政建设 责任目标 决定


焦作市商务局办公室

2005-3-12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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