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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业务临时出国(境)团组及境外企业(机构)常驻人员 2004-9-16 来源于:焦作市商务局
一、办事程序: 申请;市局审核;报省厅批准。
二、申报材料: 1、请示文件(出国任务、时间、路线、人员[职务、专业技术职称、性别、年龄、工作单位等]费用来源等) 2、身份证影印件 3、 中外文邀请函(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跨地区、跨行业的团组应有组团部门出国<境>任务批件、通知书,省直有关部门或地市组织的应有参团人员所在单位意见) 4、其它一些必备附件
三、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
四、收费标准: 不收费
五、依据文件: 1、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焦办发[1995]18号文《关于进一步规范出国(境)审报工作的通知》; 2、省外经贸厅[1995]予外经贸经第23号文《关于印发〈河南省地方外经贸委(厅、局)归口管理本地区对外承包劳务业务的主要职责〉的通知》; 3、省外经贸厅[1999]予外经贸经第38号文《关于本省劳务合作项目审批管理事宜的通知》; 4、99)豫外经贸经字第17号关于转发《关于简化境外带料加工装配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外派审批手续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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