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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 资 导 向 2005-1-15 14:21:03 来源于:
一、投资方式:
1、举办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2、开展补偿贸易、来料加工; 3、开展设备租赁、转让先进实用技术; 4、部分或全部认购现有企业的资产; 5、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投资形式。 外国投资者在焦作可以用自由兑换货币、机械设备、原材料、工业产权、专用技术或其它佥权益作为投资。 台湾、香港、澳门同胞和华侨投资者可选择下列方式投资: 1、举办投资者拥有全部资本的企业; 2、举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3、开展补偿贸易、来料加工装配; 4、购买企业的股票和债券; 5、购置房产; 6、依法取得土地使用权,开发经营; 7、法律法规允许的其它投资形式。
二、审批权限:
1000万美元以内,建设条件和生产条件焦作市能自行平衡,产品出口不涉及配额、许可证的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外资企业。
三、投资程序
[合资、合作经营企业] 1、合营双方签订合资、合作意向书; 2、依据意向书,由中方编制项目建议书,按中方隶属关系上报审批立项,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企业名称确认登记。 3、项目建议书批准后,合营者共同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由中方按隶属关系上报审批; 4、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文,起草合同和章程,正式签字后,由中方报审批机关批准,领取批准证书; 5、合营企业批准证书核发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然后办理税务登记、海关备案和银行开户手续。 ※投资额较小或嫁接型技术改造项目,部分程序可合并进行。 ※投资者应提交有关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外资企业] 1、由外方投资者本人或代理人向拟设立外资企业所在地县级或县级以上政府提交设立外资企业的报告,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名称确认登记; 2、外方投资者上报可行性研究报告,企业章程等文件,申请批准设立外资企业、领取批准证书; 3、批准证书领取后,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然后办理税务登记,海关备案和银行开户手续。 ※外国投资者应提交有关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补偿贸易] 按中外合资(合作)经营企业审批程序的要求,报批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报告。双方签订合同后,报审批机关批准,领取备案证明书。 [来料加工装配] 双方签订合同,然后由中方企业报审批机关批准,领取备案证明书。
四、投资重点:
(轻工类)玩具、家具、纸制品、工艺品、皮制品、制鞋、日用生活五金、工具五金、建筑五金产品。
(纺织服装类)化纤及多种纤维支织混纺产品、丝针织服装、棉麻及化纤制品、高档服装。
(塑料类)挤塑、吹塑制品、工程塑料制品、塑料农具、家用薄膜、喷滴灌管。
(机械类)矿山、码头专用设备、汽车配件、金属加工、食品机械、电工设备、农用机械、轻工机械、精密铸造、光学仪器、各类模具制造。
(电子类)电子元器件、各类专用电子设备、家用电器、先进功能陶瓷。
(冶金、建材类)钢厂改扩建、铝厂改扩建、玻璃厂改扩建、耐火材料厂改扩建、水泥及制品、高档卫生洁具改扩建、大理石、花岗岩板材及其雕刻制品、高档涂料。
(能源类)火电厂建设。
(化工类)三酸两碱改扩建、PVC改扩建,子午线轮胎、实芯轮胎,高效及高浓度化肥改扩建、皮革化工、糠醛、糠醇改扩建、精细化工。
(食品类)水果、肉类、蔬菜的加工和保鲜,农副产品的深加工、高档糕点等系列产品。
(畜牧业类)优质种畜、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动物蛋白、氨基酸、微量元素等饲料原料和氨化饲料。
(医药类)以四大怀药、红果、冬凌草为主要配方的中成类制剂,清热解毒系列产品,维生素C、赖氨酸等。
(三产类)餐饮、国际经济、科技、环保信息咨询、计算机软件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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